今天發生一件事,由於我們遭到學生家長威脅要在音樂圈中影響我們樂光的口碑,因此我們想自己出來向大家分享這件事情的始末,也順便跟大家說明一下樂光音樂的課程期限、請假規定以及退費機制。
去年 11 月底有一位家長帶著小孩來報名爵士鼓課程,當時他們使用了預繳三期享學費九折的方案。該位學生在三期課程的中途,因為出國讀書要暫停課程,而他們通知我們的方式,是在今年 2 月中寒假結束開始繼續爵士鼓課的上課當天,通知他們要來上課時,才告知我們小孩出國讀書不會再來上課了並要求退費。
可能有些人覺得很奇怪為什麼要上課還要我們特地通知呢? 因為該位學生在今年 1 月初已有上課當天已過上課時間七分鐘才告知小孩出國要等到寒假放完才來課的前科。由於上課當天才請假都會造成老師白跑一趟,對老師是非常不尊重的行為,一般都會直接扣掉該堂數並將鐘點照撥給老師,但當時我們給予寬容,協調老師幫學生安排補課,不要白白損失一堂課,另一方面也給老師一個交代。但沒想到,我們善意安排補課,卻得到了「以後不一次繳三期不然會有時間壓力」的回應,想將放老師鴿子的焦點轉往是一次繳三期的問題。
而今年 2 月中寒假過後的這次上課,若不是我們主動提醒,我想我們大概又要讓老師白等很久了。第二次放老師鴿子,我們還是給予寬容,不扣他的堂數,自己掏腰包把老師兩次白跑的鐘點費補給老師。而對方答應補課,還是在我們誠懇地傳訊息說明老師白跑的苦處之後,對方過了兩天才回應答應補課。
至於退費的部分,由於我們是合法立案的補習班,原則上一切退費規定都是要按照《桃園市短期補習班退費管理自治條例》處理,該法規可至此連結查看:https://goo.gl/rB66qR。該位學生所購買的三期課程一共 12 堂課,由於學生「確實有上到」的堂數已達 6 堂,按照《桃園市短期補習班退費管理自治條例》第 3 條第五款之規定「學生要求退費時,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者,所收取之當期開班依約繳納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等內容,我們是有權利拒絕退費的,但我們依然退一步,提議退還剩餘堂數之一半費用一千多元,並且不扣掉他們放老師鴿子的兩堂課。
對方一開始還說學校安親班都有全額退費,當然我們不清楚實情,也不清楚安親班的相關法規規定。我們是在今年 2 月中將前段提及的《桃園市短期補習班退費管理自治條例》網頁傳給對方看,並說明這已是經過讓步後所作的決定了後,被對方已讀不回 11 天在 3 月初的某一天突然又傳訊息要求退費。我們最後與對方談定,由對方提供轉帳帳號,我們將退款轉至對方帳號中,但在那天之後對方便無音訊,直到將近滿四個月後的今天才又打電話來要求要退費。
因為時隔已久,已經都過了課程總時數的期限了,期限大約是 4 月到期。我們的課程有使用期限,一般課程方案為一期四堂課,四堂課期使用期限為 30 天,約課方案則為 90 天,詳細規定可至我們的課程與收費方式頁面觀看:http://www.clair-de-musique-tw.com/courses。這些規定,都是當初報名課程時,有要求報名者要詳細觀看報名須知,也有口頭說明,並請對方在確實閱覽規定的時候簽名的。另外,我們的網站以及我們報名後提供給學生的上課證上也全部都有相關規定的說明。因此,這次我們就拒絕退費了。
試想,一次繳交多期學費,不就是彼此約定好在固定的時間內上滿多少固定的時數,讓店家與老師有穩定的收入來源,而學生可以享受學費上的優惠嗎? 若每個人都無視約定好的上課時程,在享受到學費的折扣後就停課要求退費,那我們給予繳交多期享受學費優惠的意義在哪裡呢?
好好將上述狀況說明給對方聽後,對方就大發雷霆,先後把我們幾位連絡人員大罵一頓。由於我們已歷經兩次不計較對方的曠課情形、自掏腰包補老師的鐘點費、明明可以不用退費卻還答應對方退一半的費用等退讓,卻要接受對方的怒火以及「不可理喻」、「處理方式很可笑」、「沒有原則」等批判,我們覺得諸多為對方著想的部分好沒價值,於是這次我們決定一切按照規定處理堅決不退費。
我們也承認我們也有沒處理好的部分,就是當初允諾對方退費,但因為對方隔了太久才又來要求退費,現在我們認為無論在退費處理還是課程期限都要好好按照規定來處理而不予退費。老闆也有針對這個部分向對方道歉,請對方體諒。
但最後由於對方已無法好好溝通,不斷說出許多不理性的字句,並且揚言這個圈子很小要到處反映我們影響我們的口碑等,我們出於無奈,在此分享所有事情經過,說明所有規定與處置方式,任大家公評。
往後我們也決定,在所有已經有條約規定好的事項,我們將更加堅定地按照規定辦理的態度,不再有多餘的寬容的處置方式,以免給自己增加不部要的麻煩,還希望各位能夠諒解。
我們也強烈建議,若是無法好好按照規定配合課程規定或是學費繳交、退款等規定者,歡迎到別的教室上課,我們不是那種會為了要賺錢壓低自己姿態討好客人所有不合理需求的教室。
敝補習班所描述之一切情形,皆有訊息對話記錄佐證,樂光音樂負責人願對所有發言負所有責任。